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注销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注销
事项编码 9900-A-09300-140600-03 实施编码/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40600MB18601760300011802200003
权力部门 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对象 法人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涉及收费 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行使层级 市级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可网上办理
是否一窗办理 是否设置审批情形
是否就近办 是否一次办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全程网办) 到现场办理次数 0次
咨询电话 0349-12345,0349-6681116,0349-6683336, 0349-8852500 政务中心投诉电话 0349-12345
通办范围 全市 数量限制 无限制
是否依企业、群众申请办理 结果名称 注销凭证
结果样本 更改信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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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2、(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3、(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4、(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份数 出具单位 材料要求 材料下载
1 巡游出租汽车注销申请书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申请人 必要 
符合标准规范
空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平台流程
受理
环节内容办理人时限(工作日)办理说明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综合受理1、综合受理2 0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并列明需补正材料清单;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审查、决定
环节内容办理人时限(工作日)办理说明
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王建功 1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和决定意见。
办结
环节内容办理人时限(工作日)办理说明
出具行政许可证件。 综合办结1、综合办结2 0 及时送达或通知申请人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办理流程图
特别程序
设立依据
1
法律法规名称《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条款名称附件第112项
条款内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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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信息
咨询电话
0349-12345,0349-6681116,0349-6683336, 0349-8852500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窗口
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北侧
交通指引
公交:5路、7路、12路、13路、16路、17路经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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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人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