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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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0700-E-00600-140600 | 实施编码/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40600MB191210893000524019000 |
权力部门 | 朔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事项类型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涉及收费 | 收费标准 | 不涉及收费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进驻大厅 | 否 | 是否可网上办理 | 否 |
是否一窗办理 | 否 | 是否设置审批情形 | 否 |
是否就近办 | 否 | 是否一次办 | 否 |
办理深度 | 一级标准(现场办理) | 到现场办理次数 | 1次 |
咨询电话 | 0349-2165556 | 政务中心投诉电话 | 0349-12345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是否依企业、群众申请办理 | 是 | 结果名称 |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
结果样本 | f0e9ac55622a956f6edc1a10a73ffe0.jpg |
1、伤残人员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份数 | 出具单位 | 材料要求 | 材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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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银行卡及有关证件 |
原件1份
复印件2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必要 真实且符合规定 系统自动核验,免提交。 |
请点击名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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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寸免冠红底彩照 |
原件2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 · — |
必要 真实且符合规范 |
请点击名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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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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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 乡镇(街道)服务站站长 | 20 |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办理。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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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 优抚股工作人员 | 20 |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办理。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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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 王萍 | 20 |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办理,符合条件的,将材料报送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评定。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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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名称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 ||
条款名称 | 第二十二条 | ||
条款内容 | "【规章】《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0号) 第二十二条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
企业名称 | 企业征信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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