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换发、补发、注销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换发、补发、注销
事项编码 1500-G-01300-140600 实施编码/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4060001246530743140715009W00
权力部门 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对象 自然人和法人 是否收费 收费
收费依据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收费标准 10
行使层级 市级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可网上办理
是否一窗办理 是否设置审批情形
是否就近办 是否一次办
办理深度 三级标准(网上办理,原件核验) 到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咨询电话 0349—6681116、0349-6683336 政务中心投诉电话 0349—12345、0349—6681116、0349-6683336
通办范围 全市 数量限制
是否依企业、群众申请办理 结果名称 登簿发证
结果样本 pic006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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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破损、污损、填制错误的,可申请换发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可以申请补发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份数 出具单位 材料要求 材料下载
1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复印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 — 必要 
— · —
请点击名称下载
2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 — 必要 
— · —
系统自动核验,免提交。
请点击名称下载
3 3、不动产权属证书; 复印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 — 必要 
— · —
请点击名称下载
4 4、遗失公告 复印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 — 必要 
— · —
请点击名称下载
平台流程
受理
环节内容办理人时限(工作日)办理说明
对申请资料进行受理 钟梦婷、高莹、何英、郎聪芳、秦聪艳、王小英 0 对申请资料进行受理
审核
环节内容办理人时限(工作日)办理说明
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杨海玲、任天才、贾雅婷、王继平 0 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登簿发证(注销)
环节内容办理人时限(工作日)办理说明
记载登记信息 赵帅玲 1 记载登记信息
办理流程图
特别程序
设立依据
1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条款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10条
条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
法律法规名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条款名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656号)第27、28条
条款内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7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8条: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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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信息
咨询电话
0349—6681116、0349-6683336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窗口
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朔州市朔城区市府街1号—朔州市人民政府东侧)
交通指引
1路、3路、5路、11路、12路、15路、17路、22路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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